各学习中心、各有关学生: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生工作的安排,现将2012年7月毕业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习中心和相关学生利用本次期末考试集中的机会,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一、预计毕业生对象: 2010-1级高升专、专升本专业学生; 2008-1级高起本专业学生; 以及 2005-1级以来因各种原因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尚未如期毕业的高起本专业学生,和2007-1级以来因各种原因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尚未如期毕业的高起专、专升本专业学生。
二、毕业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行为端正。
2、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与学分。2004年秋季之后入学的本科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通过教育部统一组织的部分课程课程统考。
3、通过前置学历资格审核。学历认证网http://www.xlrz.org友情提醒:专升本专业的学生,必须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文凭;凡是专科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无法查询的,均需提供有效学历认证报告。未通过学历资格审核的学生,不予毕业,如学历认证办理时间来不及或者毕业时间在2000年以前的疑难大专认证,可免费咨询学历认证网学历认证咨询客服QQ:56781699。
4、缴清相关费用。
符合以上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建师范大学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加注“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本批次毕业证书落款时间:2012年7月1日。
三、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一)、根据《福建师大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我校网络教育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本批次本科毕业生的成人学位申请政策,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关于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附件1)执行,该通知对学士学位申请的条件、学位考试课程、免考条件、申请学位的手续及注意事项等做了详细说明。2012年申请学士学位报名时间预计为2012年7月-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由学生本人登陆福建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学位考试管理系统完成报名工作。
四、个人信息勘误
个人信息勘误是毕业生电子注册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教育部规定,已毕业注册的学生,不得申请修改任何个人基本信息。届时为确保我院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各学习中心必须利用期末考试集中的机会,通知所有学生及时登录个人工作室,对个人基本信息进行确认,学生必须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政治面貌等六项基本信息进行最后一次的认真校对。请各毕业班学生密切配合所属学习中心做好此项工作,以确保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因学生没有进行确认影响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的准确性,其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个人信息勘误的原则,详见《毕业班学生进行个人信息勘误的要求》(附件2)。
五、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各学习中心应尽快着手整理毕业班学生自入学以来的各个学期成绩、注册、收费、学习期间的学籍异动情况等材料,指导学生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鉴定表》。填写对象为:2010-1级高升专、专升本专业学生;2008-1级高升本专业学生;以及 2005-1级以来因各种原因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尚未如期毕业的高起本专业学生,和2007-1级以来因各种原因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尚未如期毕业的高起专、专升本专业学生。
《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鉴定表》的填写注意事项及要求,详见《毕业班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的要求》(附件3)。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鉴定表》后上交给所在学习中心,由学习中心分专业按学号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整理好,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4月20日前统一寄达我院招生学籍部。
六、电子图像信息采集与校对
为了严厉打击学历造假行为,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xjxl.chsi.com.cn)更新了毕业电子注册功能,学信网开始执行“若无电子图像信息的学生,将不予毕业电子注册” 的政策。届时凡是未参加新华社图片采集的学生、或已经参加新华社图像采集却未完成图像校对的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将无法查询到本人的毕业电子注册信息。
我院结合各学习中心电子图片的实际拍摄情况,经与福建省新华图片社联系,本次福州、厦门、龙岩、泉州、宁德等地部分学习中心的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3月3-5日期末考试期间穿插进行。电子图片拍摄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做好学生学历证书图像采集工作的要求》(附件4),请毕业班学生积极配合并相互知照。省内其余地区校外学习中心的在校生图片拍摄工作拟安排在2012年8月份期末考试期间进行。省外在校生的图片拍摄工作,请相关校外学习中心尽快与所在省新华图片社联系,尽量也在本次期末考试期间安排全部在校生参加拍摄。
为确保毕业生电子相片能够正常链接,请各校外学习中心及时通知学生登录“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进行图片校对。图片校对的步骤及注意事项,另文通知。尚未进行图片校对的学生名单,将于2月25日前发送至各校外学习中心电子邮箱。
七、费用缴纳
学生必须缴清全部培养费和教材费,毕业生凭缴费发票领取毕业证书。获准免考课程所减免的相应学费,于毕业证书发放后返还给学生。
八、其它
1、请相关校外学习中心和学生本人务必及时登录工作室,查看学生入学以来各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数据。如发现有误,请尽快通过学习中心、留言板、电子邮箱等途径与我院招生学籍部提出查询申请。
2、前置学历审核结果发布在学生个人工作室中的“毕业审核”栏,请各学习中心和学生及时登录工作室查询。审核未通过的学生,请依据“毕业审核”备注栏中提示的信息,尽快持相关证件到学习中心,交招生学籍部复核。
3、请校外学习中心及时登录学院网站查询下载2004-2级至2009-2级各专业未毕业学生的具体名单及其未毕业原因,并及时通知有关学生补修相关课程之学分或提交相应的补充材料。这部分学生的毕业工作纳入本批次毕业生工作管理。
毕业生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和细致的工作,各学习中心、各毕业班学生必须认真对待,严格遵守执行上述要求和规定,保证学生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如遇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我院招生学籍部联系,电话:0591-83446111转5001,5000,E-mail:pzheng@mail.fjtu.com.cn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关于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学生进行个人信息勘误的要求》
3、《毕业班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的要求》
4、《做好学生学历证书图像采集工作的要求》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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